四川在线眉山讯(本网记者)近日,丹棱县人民法院对原丹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彭刚涉嫌受贿罪和丹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犯单位受贿罪进行了公开审理。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此次庭审观摩为丹棱县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供了典范。
丹棱县检察院起诉,被告人彭刚在担任丹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受丹棱县农机经销商宋某共计72万元,2011年到2013年,经销商每年按农机补贴总金额3%的比例向丹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返钱。丹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收到钱后,以“收到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名义入到单位账外“小金库”,用于各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共计收受返点金额382800元。
被告人彭刚的一系列罪行应当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丹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以单位受贿罪追究该单位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彭刚在案发前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系个人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的自首,建议对被告人彭刚从轻或减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彭刚当庭承认所有犯罪事实。
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才结束,庭审结果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