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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法院为13名民工执行回3.9万元欠款

http://www.scol.com.cn  (2017-03-17 16:31:41)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刘树军 彭凌云  

四川在线眉山讯(彭凌云 特约记者 刘树军)3月16日下午,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的周全等13名民工,在彭山区法院办理了3.9万元的转账领款手续后,为表谢意,特向该区法院执行局赠送了一面“执法为民 共筑和谐”的锦旗。

2015年4月,申请执行人周全等13名民工,随被执行人伍某到甘肃省渭源县务工。期间,伍某因只支付了13名民工部分工资,尚欠一部分一直未支付。2016年1月30日,双方在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通惠派出所的调解下,伍某向周全等人出具了载明欠款6.2万元的欠条,并表明要在2016年4月30日前全额支付。但逾期后伍某却迟迟不予支付。即便周全等人多次催收,也一直无果。于是,周全等人于2016年10月9日,将伍某起诉到了彭山区法院。

审理中,经法院调解,周全等人与伍某达成了若伍某于2017年1月26日前支付,只需支付3.9万元,如逾期未足额支付则需全额支付6.2万元的协议。但截止2017年1月26日,伍某却并未支付申请人周明全等人的劳务费分文。无赖之下,2017年2月6日,周全等13名民工向彭山区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伍某在某银行有3万余元的存款,此外他在多家银行还有开户。于是,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将伍某在某银行的存款冻结,同时将其他银行的存款也予以了冻结,并将伍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冻结的金额不足以清偿债务,于是,执行法官便多次分别做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但伍某拒绝与申请人周全等人见面,对此,执行法官便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使申请人周全等13名民工与伍某自愿达成了伍某仅支付周全等人3.9万元的和解协议,使13名民工顺利办理了转账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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