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电信"嫌贫爱富"人为添堵》后续一一 律师:不合法,涉嫌强迫消费

2020-01-07 18:20:57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记者 樊邦平

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樊邦平)1月6日,川报观察以《眉山电信"嫌贫爱富"人为添堵》为题,报道了眉山市民明先生在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下属营业厅办理套餐降费过程中,被对方人为设置办理前置条件,先后三次前往办理未果的事件。

川报观察报道后,引起眉山市消委会以及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的高度重视。也引发社会各界热议。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新年律师认为,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这一行为不合法,涉嫌诱导用户强迫消费,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表示,该公司非常重视,立即核查处理。

经查,该用户于2019年8月25日由西区欣鑫宇蜀山路营业厅办理套餐提质,从“尊享e9光速版_169元(共享169元)2016版”提质为“e169+(畅享40GB)-199元套餐201810B类”。经核实,在办理提质前,营业员与用户联系,确认是机主本人后,告知有这个优惠活动,可体验6个月的169+(畅享40GB)-199元套餐201810B类,体验期间费用不变,用户同意体验,营业员随即为用户办理套餐提质。

用户到文安路营业厅办理套餐降档被拒绝,是因为根据电信公司业务办理规定,办理套餐更改,原则上应在号码归属所在地营业厅办理,文安路营业厅不是用户号码归属营业厅,故文安路营业厅推荐用户到蜀山路营业厅办理。

但用户去了文安路营业厅3次,文安路营业厅仍然机械的请用户去蜀山路营业厅办理业务,没有积极的为用户解决问题,电信公司将会对该厅做一对一的沟通并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用户明先生向眉山市消委会表示,对方态度极不端正,并未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未诚恳表达歉意。不认可眉山电信的说法。

"我所反映的号码,从一开始就是我岳父在用,故不存在所谓的改套餐经过了本人同意。”明先生说,即或是该号码使用人电话中口头同意体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也并不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因此,并不存在需要强制解除。

明先生说,在元旦前最后一个星期天,其岳父岳母带着他的身份证原件,按照眉山电信的要求前往了蜀山路营业厅办理。但仍然遭到了拒绝。

"请问,在所谓的套餐升级体验,并没有我乃至号码使用人签字,为什么在申请撤销时就必须要本人在场?这极不合理更不对等。"明先生说。

这一事件也引起川报观察众多眉山用户热议,不少用户反映也曾遇到过同类遭遇。

“你这个算什么!我母亲的电话有V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办理了一个34元包月的200分钟通话!我想问3000分钟V网都打不完,200分钟有何意义?而且还取消不了!我去!中国移动的!"

"现在办理业务都是实名制,必须本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因为现场要进行人像活体认证。至于这种互相推诿的事情,是文定街营业厅的不对,他可能是怕降低用户资费以后电信公司会对他进行相关考核。"......

王新年律师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新年认为,服务行业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人为设置“门槛”和“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应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提升社会公信力,方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实现双赢。

"像明先生这样遭遇的用户,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王新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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