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眉山检察院去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22人 起诉2528人

www.scol.com.cn  (2018-02-07 16:10:02)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  
编辑:文铭权邓娟  

四川在线眉山讯(邓娟)2月5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四次会议,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皓在向大会所作的眉山市人民检察工作报告中,特别为检察机关2017年工作成效划出了重点,代表委员们对检察机关所作的努力印象深刻。

这一年,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案在眉提起公诉

位于东坡区思蒙镇的一家煤焦油作坊,在无环保手续和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煤焦油600余吨,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去年11月15日,由眉山检察机关提起的四川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案公开开庭审理。

11月2日,全省最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一审判决,17名犯罪嫌疑人均获刑。9月6日,因在多地非法狩猎50多只国家保护的有益、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

自2015年,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了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反映出了检察机关在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定态度。截至2017年12月,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4件3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2件2人。

2017年7月,全市两级检察院陆续成立生态检察资源检察科室,真正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极大提高了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效率。

去年4月,眉山市沙溪河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眉山市检察院牵头落实沙溪河治理保护工作,搭建的“五化”河流治理框架成效突出。

“希望持之以恒,持续用力,紧盯不放,切实为绿色发展提供更加公正、富有成效的司法服务。”市委书记慕新海对沙溪河治理工作给予肯定。

这一年,主动融入精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履行检察职能为眉山融入“一带一路”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过去的一年,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护航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5月,丹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捕7名犯罪嫌疑人,这是一起层级达130级、会员共计20余万人、涉案金额5.1亿元的典型传销案。

像这样有影响的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一年里,眉山检察机关就批捕了37人,起诉了30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20人、起诉24人。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的及时查办,有力地净化了眉山经济环境。

同时,眉山检察机关还注重把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作为重点,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去年8月3日,备受全国瞩目的“5·24”特大跨国境电信网络诈骗专案的58名犯罪嫌疑人被引渡回国,眉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仅用时4天,就批捕犯罪嫌疑人55名。

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检察机关开展的重要专项行动,共批捕电信诈骗、利用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67人,起诉9人。2017年批捕黑恶势力、涉爆涉枪、制运贩毒品等各类刑事犯罪1322人,起诉2528人。“12·30”故意杀人案、李某某等人制造、贩卖毒品案等被依法提起公诉,形成了有效震慑。

眉山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98人,不起诉154人,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4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26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5件,监督撤案18件,纠正漏捕24人;监督审判机关,提出刑事抗诉14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后改判14件,对漏罪、漏诉的6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监督执行机关,办理刑事执行变更案件391件,33件变更减刑幅度和不予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意见被采纳。

这一年,一份检察建议追回国有资产2789.5万元

2017年10月,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通过一份检察建议,督促该县国土部门履行追缴职责,成功追回一笔拖欠三年,金额高达2700多万元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这起公益诉讼案所追回国有资产为全省单笔金额第一。

据悉,自2017年6月27日,我国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老百姓关心的公共利益有了明确的法律“代言人”。截至2017年底,眉山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行政机关妥善解决涉案2019万元的行政争议,追回国有资产4180.5万元。

2017年,检察机关共发出200多条检察建议,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违法行为、刑事执行监督等方面,其中近20%是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的线索。

自2015年眉山市“两法衔接”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正式建立以来,成员单位已经达到46家,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去年,眉山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6件,公安机关立案25件。目前,正在全力推动“两法衔接”地方立法,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这一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研讨会上发言

“4年来,全市未检部门共对129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未成年人不捕率为51.57%······”去年8月,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主办的“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上,眉山检察机关做了题为《打好未检工作“组合拳”唱响儿童保护“最强音”》的经验交流。所办“刘某性侵学生案”被评为“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左手挽救、右手保护”的未检工作模式,在依法办案前提下,坚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去年发布的《2015—2017年眉山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2017年全市未检部门共受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不捕率分别比2016年、2015年提高12.5%、19.3%,附条件不起诉率提高14.3%、23.6%。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制定帮教计划,定期回访考察。

记者了解到,通过检企合作,打造了3个观护基地,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教育、学习、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等,成功帮教率达95.24%,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上大学。

据悉,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已被纳入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办理试点工作的首批试点地区。

这一年,是建区设市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最多的一年

报告显示,2017年市县两级检察院共查办职务犯罪86人,是建区设市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最多的一年。其中,贪污贿赂70人,渎职侵权16人;大案34件,要案3人,追赃挽损9500余万元。

坚决惩治“蝇贪”“蚁贪”等“微腐败”行为。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村干部共同贪污案就是典型的“蚁贪”案件,该村多名村干部滥用权力,对政府补偿群众的果树补偿款“优亲厚友”,补偿金额最高相差上万元,涉案金额达到了30万元。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税务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农机补贴、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税务稽查、征收等环节职务犯罪80人。

打击与预防并重。对全市4个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预防,针对发案单位管理漏洞提出预防建议49条。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结合“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以基层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家属作为重点预防对象,将政策法规和廉政理念送进千家万户,打通预防职务犯罪的“最后一公里”。

这一年,检察改革纵深推进,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2016年12月26日,眉山检察机关首批入额检察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标志着全市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141名。

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司法资源得到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办案力量明显增强。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对标一流队伍建设目标,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检察队伍。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素质强检”,建立了分类人才培养机制,交流选拔、选派干部72名,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专家授课等活动90余次。

致力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坚持把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列入重要议程,检察长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挂帅出征,挂图作战,挂效问责”行动,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42个(名)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5项工作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9次,4项工作在省级以上作经验交流,4个新媒体作品入围“正义巡检100期优秀检察新媒体作品”评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17年度“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单中,眉山检察头条号名列全国17位。

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眉山检察正在奋笔书写新时代的新篇章。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