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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一男子为逃避赡养义务 代八旬母起诉七旬继父

http://www.scol.com.cn  (2017-09-07 13:39:16)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  
编辑:文铭权蒋静  

四川在线眉山讯(蒋静)为逃赡养义务,儿子代母起诉,说起来好像是电视桥段,似乎离我们很远,但近日,仁寿法院汪洋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的离婚案件。

“法官,我要帮我母亲起诉离婚。”8月10日,一男子来到汪洋法庭代其母亲起诉离婚,且其母杨某系一位八旬老人,并未到庭,而被告周某系一位七旬老人。听过原告杨某儿子的的述说后,经法官劝说但原告杨某的儿子却坚持要求起诉离婚。

立案后,承办法官唐军细细查看了材料,凭他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这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离婚案件。面对这样的当事人,法官们没有在办公室,而是到当事人身边去,真实的了解双方情况,真正对症下药,化解矛盾。

当天,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就立即出发去了老人家中“探探究竟”。

来到被告周某家中,唐法官向周某出示了公务证,并说明了来由,详细询问了老人的家庭基本情况、生活情况,得知原告杨某与被告周某系再婚家庭,再婚后双方并未生育子女,再婚前原告有三个子女,其中最小的儿子才十一岁,现结婚已几十年,子女都已成家立业。现被告已七十多岁,原告的子女不想对其继父尽赡养义务,遂动员其母杨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面对此种情况,唐法官主动联系原告杨某,但每次只能联系上杨某的儿子。于是,唐法官让原告杨某的儿子来到法庭。

听其陈述后得知,杨某已八十二岁,且腿脚利索,并无其缺席法庭的理由。经多次询问,原告之子才道出了原委,主要是不想尽赡养义务,兄弟姊妹相互鼓动才想出这一出。

得知事情原委后,唐法官便对原告之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后父周某与之其形成了继父母关系,其应当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刚开始原告杨某之子及其不解,但通过唐法官耐心细致的解说,原告杨某的小儿子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并告知将与其兄弟姐妹交换意见并尽量做通她们的思想工作。

过了几日,杨某儿子兴冲冲的来到法庭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表示双方现已和好,要求撤诉。至此,这起离婚案件才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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