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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遭起

http://www.scol.com.cn  (2017-01-17 11:20:58)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记者 卞美旋  

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卞美旋)鸡年春节即将到来,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运输和燃放的高峰时期。近日,记者在眉山中心城区看到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眉山市公安局、眉山市环境保护局、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了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具体通告事项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区域是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通惠街道、崇礼镇、太和镇、悦心镇、尚义镇、象耳镇、松江镇辖区范围及岷东新区、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泡菜产业园区、眉山经开区新区建成区范围。

二、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中心城区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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