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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三人相约喝酒出人命  法院成功化解

http://www.scol.com.cn  (2017-05-15 16:32:58)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周雪梅   

四川在线眉山讯(周雪梅)朋友在一起,高兴了,小酌几口是人之常情,喝酒误事的事情比比皆是,但间接造成人命的为数不多。可就在去年,在仁寿县禾加镇的张某、杜某、黄某三人却因为喝酒,造成张某间接死亡。

案件回顾:

张某、杜某、黄某三人是多年的好友,张某在仁寿县禾加镇经营烧烤生意。

2016年11月25日,三人相约在张某门市处喝酒至凌晨5点左右,随后,醉酒的张某来到杜某家聊天至凌晨6点左右便独自离开。

由于杜某家在六楼,张某下楼时从楼梯摔至二楼平台受伤,张某先后被送至仁寿县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治,花去医药费15万余元,出院一月后死亡。

一气之下,死者张某的近亲属将与张某一起喝酒的朋友杜某、黄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

据富加法庭相关人士介绍,本案开庭审理后,发现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原告方因亲人逝去悲痛万分,情绪十分激动,被告方也觉得自己委屈。

同时,为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法庭立即联系仁寿县禾加镇人民政府、黄坡社区联合调解,通过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诉及彼此之间的抱怨,详细了解双方矛盾的根结所在,从道德伦理、法理情理等方面寻找突破口,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摆事实讲道理,通过承办法官王雪英及政府、社区干部的不懈努力,死者家属的情绪得到安抚,二被告对法律有更深的理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这个案例告诫身边爱喝酒的人事,一定要少喝酒,避免喝酒带来伤害。”承办法官王雪英说,这个案例主要运用了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功调处了喝酒产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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