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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曙光行动”一名失信被执行人1.5万元被强制执行

http://www.scol.com.cn  (2017-01-04 17:33:04)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卞美旋刘树军 王毓  

四川在线眉山讯(王毓 特约记者 刘树军) 1月4日,彭山区法院35名干警,在该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对该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了强制搜查,并对其所欠的1.5万元现金进行了强制执行,让当事人现场领到了拖欠多年的欠款。

整装待发的干警

收到欠款现场

当天,是眉山市市区(县)两级法院,开展解决执行难“曙光行动”集中执行活动。活动由眉山市中院统一指挥。据了解,开展“曙光行动”集中执行活动,旨在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对拒绝执行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促进案件执行,尽最大的努力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活动中,随着市中院关于“曙光行动”集中执行活动开始的命令发出,彭山区法院多辆警车迅速有序奔赴该区观音镇椿巅村,对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了强制搜查,并强制其通过银行取款,兑现了拖欠万某某的欠款。

据介绍,2012年至2013年期间,张某某在万某某处购买了一批废铁,经结算欠款1.8万元。之后,张某某于2015年支付了万某某3000元后,余下的欠款经万某某多次催收都无果。为此,万某某将张某某起诉至彭山区法院,要求其偿还。张某某辩称双方交易习惯是先根据需要废铁的数量出具欠条,后运货,然后按照欠条上约定付款;并称已在2015年支付部分废铁款项后,至今没有收到万某某送来的废铁,请求驳回万某某的诉讼请求。后经彭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主张的交易习惯不符合常规,且无证据予以佐证,故不予支持,并责令其张某某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因张某某拒不履行,万某某只得向彭山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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