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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城管“三项措施”强化城市道路挖掘管理

http://www.scol.com.cn  (2016-12-06 14:15:13)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卞美旋魏晓业  

四川在线眉山讯(魏晓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推进,城市道路作为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各类地下管线的载体,势必会因为地下管线的新建、扩容、维修、改造等需要而被挖掘、占用、破坏,从而影响城市正常运行和市民安全出行。对此,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为确保城区道路完好畅通,维护好市容环境秩序,实施了全程监督、巡查与执法工作,有效控制了违规开挖乱象,促进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事前严格审批许可。对于确需开挖城市道路的,由施工方提供施工项目、地点、范围、工期等申请,该局安排人员实地勘察后,根据道路特点,按照最大限度降低挖掘市政道路频次的工作原则,确定施工方案,并由施工方提交《施工现场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就完工后恢复场地作出书面承诺。同时,该局在审批挖掘项目时,坚持“合并同步”原则,协调各施工单位合作共建,同步入地,尽力克服各自为阵现象。

二是事中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人员对于开挖道路的施工全程跟踪,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开挖备案表》明确的位置、面积、期限进行挖掘施工;开挖现场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施工围挡和防护措施。施工围挡干净整洁、施工公告清晰可认、安全措施合理到位,及时清理施工废料及采取防扬尘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交通相协调。同时,要求施工尽量避开节假日及人流高峰时段,减少路面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对超时限恢复路面的,要求必须临时铺设钢板,确保道路畅通。

三是事后确保恢复质量。组织人员对修复路面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修复面积、厚度是否到位,所用材料是否合格,并规定修复路面保质期一年。一年内路面若出现下沉、破损等质量问题,责令施工方返工,否则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效杜绝偷工减料,确保开挖修复质量达标。

为确保管理效能,该局还严格日常监管工作巡查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片包干、部门落实、责任到人,实施网格化管理;依法并严格行使城市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遏制违法掘路现象。 努力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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