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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出台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www.scol.com.cn  (2018-01-10 11:19:31)  来源:眉山日报  
编辑:文铭权龚晴晴 记者 底泽厚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需要,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近日,眉山市出台了《眉山市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眉山市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着力于转变审计思路、拓展审计手段,创新审计方式,与《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明确规定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干部履行经济活动应负的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并作为对村(社区)干部考核、评议、奖惩的重要依据。在审计中查出村(社区)干部违反财经法规的,责令改正。涉及严重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两个办法”在组织保障、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和审计重点等方面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文书的编制和撰写进行了规范,对深化村(社区)干部经责审计,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社干部全面履行职责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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