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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http://www.scol.com.cn  (2016-10-24 09:21:36)  来源:眉山日报  
编辑:卞美旋记者 陈燕利  

10月20日—21日,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久伦、陈大权、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智勇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的决定(草案)、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关于眉山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等有关事项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以及《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分组会议,审议和讨论了人事任免议案和各项报告。第二天召开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的决定(草案)、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关于眉山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通报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情况的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政府副市长吴爱玲、付庆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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