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眉山市出台《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http://www.scol.com.cn  (2016-08-04 10:00:51)  来源:眉山日报  
编辑:卞美旋 记者 刘娟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该市出台了《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救助政策、资金保障、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均有新突破。

据介绍,该《办法》对救助对象及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基金管理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加强了医疗救助制度的规范实施,解决了医疗救助区域性差异问题,为区县修订完善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奠定了基础。《办法》的出台不仅很好地解决了医疗救助资金缺口问题,让救助资金得到了有效保障,还进一步拓宽了救助渠道,要求对重点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重大疾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进行救助,并取消了病种限制,对其他困难群众救助患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进行救助。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患重大疾病住院、重大疾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中,经各类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按照100%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及重大疾病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中,经各类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按照不低于70%救助,救助封顶线不低于20000元。同时,依托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保网”系统,重新建设了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对全市21万余名“重点救助对象”全部实施“一站式”救助。在区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对象,在出院时由医疗机构垫付救助金,使困难群众享受一站式救助;在区县外就医的对象在出院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结算单,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极大提高了医疗救助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医疗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极大地提高了救助水平,简化了救助程序。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