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清洁工在垃圾桶边捡到一箱黄金首饰却面临无期徒刑 该案堪比“许霆案”
这是一起堪比许霆案的经典案例:月入仅千元的机场清洁工,竟然在垃圾桶旁“捡”到一箱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
不过,40岁的清洁工梁丽,有可能被司法机关以盗窃罪进行起诉,一旦定罪,因为数额巨大,梁丽要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是“捡”还是“偷”,成为该案的最大争议点。目前,案发5个月后,该案还在补充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仍未确定以什么罪名对梁丽进行起诉。
“捡”到小纸箱带回家中
梁丽是河南开封人,被刑拘前是某清洁公司员工,负责深圳机场候机楼B楼出发大厅的清洁卫生。
当日上午,梁丽如常在机场候机大厅里打扫卫生。当她第一次走到19号登机柜台时,看到垃圾桶附近有两个女乘客带着一个小孩在嗑瓜子,他们中间有一辆行李车,车上放着一个小纸箱。过了五六分钟,两位旅客急忙忙跑进安检门。梁丽第二次来到19号柜台垃圾箱旁,看到那个小纸箱还在行李车上,以为是她们丢弃的,左右看看也没有人,就顺手把小纸箱当作丢弃物清理到清洁车里。
随后,梁丽告诉大家其捡到一个纸皮箱,比较重,同事马某和曹某悄悄打开纸箱后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包包的黄金首饰。两人取出两包首饰一人分一半后就离去。
快下班时,曹某告诉她捡到的纸箱内装的可能是黄金首饰。梁丽不相信,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可能没人要,顶多是假首饰。反正是捡的又不是偷的,不如下班拿回家给小孩子玩。中午下班后,梁丽就把小纸箱带回自己家中。
箱中黄金首饰价值超300万
到了下午4时,曹某在她出租屋楼下喊,说你捡的东西,人家失主报警了。梁丽告诉曹某,说明天上班交上去不就行了。傍晚约6时左右,两个人来到梁丽家,说他们是警察,问她是否捡到一个纸箱。梁丽确认他们真是警察后,就主动从床下拿出那个纸箱交给他们。警察把梁丽一家人带到派出所。
原来,当天上午,机场派出所接到了一位叫王腾业的男子报案,说自己是东莞市某珠宝公司员工,早上办理行李托运时,机场工作人员告诉他贵重东西不能托运,他于是马上找值班主任咨询,却把装有14公斤黄金首饰纸箱放在行李车上,10分钟后,王腾业发现纸箱不见了,便急忙向警方报警。
经鉴定,梁丽处找回的首饰均为足金首饰,总重13599.1克,价值人民币2893922元。
是不是盗窃 差别很大
目前,梁丽案最大的争议是对梁丽以非法侵占罪起诉还是以盗窃罪起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5年;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最高判无期甚至死刑。
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涉嫌盗窃罪起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以盗窃罪起诉不妥,遂移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宝安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却仍倾向于梁丽涉嫌构成盗窃罪。
各方说法
家属:“她是勤俭的农村妇女”
梁丽和丈夫刘建华都是河南开封人,刘建华在深圳已经打工十几年,他们的儿子8岁,在深圳上3年级,一家3口住在宝安区福永镇出租屋。梁丽案发后,本来就没多少家底的刘家差不多就家徒四壁了。
在刘建华眼里,梁丽是一个“勤俭持家的农村妇女”,刘建华至今都想不明白,“捡来的不犯法,怎么我们捡了东西就要被判无期徒刑”。
刘建华对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么说的:“她从来不是个贪小便宜的人,我小孩拿回家一支完整的粉笔,她都要孩子送回学校。”
随后,记者采访了一名梁丽的工友,这位姓杨的清洁工也向记者证实,确实会捡一些没人要的东西回家,因为清理这些丢弃物也是清洁工的职责范围。
律师:梁丽行为不应构成盗窃罪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的司贤利律师目前接手代理了梁丽案。司律师认为,本案中,梁丽作为机场清洁工,看到垃圾箱旁边孤零零放着一个旧纸箱,根据当时纸箱所在的场所、位置以及存放状态等足以让正常人认为是乘客的遗弃物或遗忘物。梁丽像往常一样,顺手清理走了这个小纸箱。可见,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梁丽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编辑:陈绍文 [关闭窗口] |